![]() |
|
| 网站首页 | 法律法规 | 前沿审判 | 美丽柘城 | 文书范本 | 律师视角 | 下载中心 | 办案回放 | 图片库 | 法律咨询 | 专项论坛 | 法律援助 | | ||
![]() |
||
|
||
|
|||||
合同是否存在 签收单来作证 | |||||
作者:王宝道 专项论坛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1192 更新时间:2010/3/6 ![]() |
|||||
合同是否存在 签收单来作证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法院依照员工的签收单,认定劳资双方已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告东莞润丰金属塑胶有限公司无须支付原告雷某的双倍工资差额。 雷某于 一审中,润丰公司提供了签有雷某名字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司法鉴定意见书,劳动合同上的雷某签名并非雷某本人书写,润丰公司虽否认鉴定结果,但未能提出相反证据,因此,原、被告双方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润丰公司应支付雷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润丰公司不服,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
专项论坛录入:gaoming 责任编辑:gaoming |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最新热点 | 最新推荐 | 相关文章 | ||
没有相关专项论坛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网站公告 | 管理登录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