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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与截访! | |||||
作者:摘自《法律图书》 专项论坛来源:网络 点击数:1066 更新时间:2018/8/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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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安部党委下发《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了禁止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意见》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严禁公安民警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 公安机关动用警力参与拆迁和在京截访的行为本是法律明确禁止的,警察参与其中不仅是非警务行为且属于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在接待法律咨询过程中,圣运律师发现,“警方在现场,110报警无用”是不少被拆迁人面临的共同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警方保护公民合法财产并不能排除行政人员的适用,当拆迁人非法强拆被拆迁人房屋时,公安机关都有义务对非法行为进行查处。 《意见》的出台,对那些曾经出现在 强拆现场“维持秩序”的民警具有相当强的威慑作用。 制度支持并不能完全保障拆迁过程中利益不受侵害。 想要维护利益,需要从自身出发,增加维权意识,积极获取相关法律知识!在此,圣运律师给广大被拆迁人几句维权忠告,希望为大家在维权路上提供一些指导。 1、 忌拖延!拖延是维权之大忌。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政府作出的任何行政行为,救济时间都是有严格限制的,过期一日就意味着你将丧失维权的机会!而拆迁维权更是类似于病人治病,越是尽早治疗越会起到良好的效果! 2、 要理性!当自家的房屋面临非法强拆时,不少被拆迁人便很难再控制自己的情绪,容易出现拆迁暴力事件。在此,圣运律师提示大家,不理性维权只会给自己造成二次伤害,房子虽然没了,只要进行有效维权,这其中的损失日后便有可能加倍讨回! 3、 要敏锐!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要及时关注相应的时效问题,关注自身的弱势和优势,及时了解拆迁方的动态,做到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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