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gb2312"?>
<?xml-stylesheet type="text/xsl" href="rss.xsl" version="1.0"?>
<rss version="2.0"><channel><title>高罡斗律师网</title><description>高罡斗律师网</description><link>http://www.ggdlvshi.com/</link><Currentlink>http://www.ggdlvshi.com/rss.asp</Currentlink><language>zh-cn</language><docs>高罡斗律师网</docs><generator></generator><webMaster></webMaster><image><title>高罡斗律师网</title><url>http://www.ggdlvshi.com/images/top.gif</url><link>http://www.ggdlvshi.com/</link></image><item><title>法律法规 -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73</link><description>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6号)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1月4日农业部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孙政才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动物病原微生</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规及规章</category><pubDate>2008-12-28 10:48:01</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法规 -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72</link><description>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7号)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1月4日农业部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孙政才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乡村兽医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乡村兽医从业管理，提高乡村兽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保障乡村兽医合法权益，保护</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规及规章</category><pubDate>2008-12-28 10:43:26</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法规 -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71</link><description>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8号)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1月4日农业部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孙政才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执业兽医执业行为，提高执业兽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保障执业兽</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规及规章</category><pubDate>2008-12-28 10:39:50</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法规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70</link><description>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9号)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1月4日农业部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孙政才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动物诊疗行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规及规章</category><pubDate>2008-12-28 10:37:48</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法规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69</link><description>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42号）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已经2008年11月12日国土资源部第13次部务会议修正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徐绍史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

（2001年6月28日国土资源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2004年10月29日国土资源部第9次部务会议修订，2008年11月12日国</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规及规章</category><pubDate>2008-12-28 10:27:58</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法规 - 草原防火条例（2008修订）</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68</link><description>
草原防火条例（2008修订）(国务院令第542号)
　　《草原防火条例》已经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草原防火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草原防火条例（1993年10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规及规章</category><pubDate>2008-12-28 10:25:20</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法规 - 森林防火条例（2008修订）</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67</link><description>
森林防火条例（2008修订）(国务院令第541号)
　　《森林防火条例》已经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森林防火条例》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八年十二月一日森林防火条例（198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　2008年11月19日国务院第36</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规及规章</category><pubDate>2008-12-28 10:22:44</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法规 -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8修订）</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66</link><description>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2008修订）(环境保护部令第3号)
　　　　《关于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08年11月21日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二○○八年十二月六日
关于修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的决定
 环境保护部决定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规及规章</category><pubDate>2008-12-28 10:16:13</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法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65</link><descriptio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2008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8〕1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2007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第七批）的决定》已于2008年12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2月24日起施行。二○○八</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两高一部</category><pubDate>2008-12-27 10:05:40</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法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64</link><descriptio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法发〔2008〕42号)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自2002年4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指导和规范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提高诉讼当事人的证据意识，促进民事审判活动公正有序</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两高一部</category><pubDate>2008-12-27 10:02:01</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法规 - 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63</link><description>
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8年第4号)
　　《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已经2008年12月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主　席　 吴定富　　　　　　　　　　　　　　　　　　　　　　二○○八年十二月十一日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第一</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规及规章</category><pubDate>2008-12-27 9:57:41</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法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62</link><descriptio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
（法释〔2008〕16号，2008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5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已于2008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2月26日起施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为确保死刑</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两高一部</category><pubDate>2008-12-27 9:54:58</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法规 - 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61</link><description>
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财政部令第53号)
　　《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已经2008年12月12日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部　长：谢旭人　　　　　　　　　　　　　　　　　　　　　二○○八年十二月十六日
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工作的管理，规范财政监督检查案件移送，</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规及规章</category><pubDate>2008-12-27 9:51:59</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60</link><descrip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51号)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最新法律法规</category><pubDate>2008-12-27 9:50:14</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59</link><descrip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52号)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　　加工和修理、修配，不属于条例规定的劳务（以下称非应税劳务）。　　第三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条例规定</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最新法律法规</category><pubDate>2008-12-27 9:47:46</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58</link><descrip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50号)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条例第一条所称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最新法律法规</category><pubDate>2008-12-27 9:43:53</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法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57</link><descriptio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


（法释〔2008〕17号，2008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7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对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的内容有争议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受理问题的批复》已于2008年12月8日由最</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两高一部</category><pubDate>2008-12-27 9:34:58</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法规 - 下班途中被撞，可获工伤损害双赔偿</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54</link><description>
下班途中被撞，可获工伤损害双赔偿

郭某是河南省许昌市某有限公司职工。2004年6月14日，郭某下夜班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双腿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右侧额骨翼粉碎性骨折等6处创伤。交警部门认定交通肇事人来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9月27日，郭某与来某达成协议，来某赔偿郭某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二次手术费等共计6.95万元。 
　　2005年6月14日，河南省许昌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认</description><author>米永辉</author><category>劳动争议论坛</category><pubDate>2008-12-15 11:04:46</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法规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49</link><description>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现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日 　　为</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两高一部</category><pubDate>2008-12-1 10:08:41</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法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48</link><description>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8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3次会议通过，法释〔2008〕1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08年11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5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两高一部</category><pubDate>2008-12-1 10:03:42</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法规 - 被执行人仅有一处住房案件的执行</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47</link><description>
被执行人仅有一处住房案件的执行

在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时常会遇到被执行人除一处居住的住房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一处住房案件的执行，不仅仅是个法律问题，还是个社会问题，我们既要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又要保障被执行主体的生存居住权。要达到上述目标，我们在执行此类案件时必须明确一个基本的前提条件或者基本原则，即当出现债权实现导致无法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基本居住权时，我们就必须将案</description><author>陈定良</author><category>强制执行法论坛</category><pubDate>2008-11-30 10:05:29</pubDate></item><item><title>前沿观点 - 超过申请再审时限但发现当事人涂改证据如何处理</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dai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42</link><description> 

超过申请再审时限但发现当事人涂改证据如何处理


 案情:1998年9月15日，江苏省睢宁县某农场因经营需要，向李某借款2万元。2004年8月10日，李某以多次索要欠款未果为由，持标明“月息1.5%”的借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该农场偿还借款及利息。2004年8月30日，法院判决某农场给付原告李某借款2万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1.5%计算，从借款之日计算至履行之日)，并承担诉讼费用等计16</description><author>王威 李春富</author><category>审判前沿</category><pubDate>2008-11-30 9:29:55</pubDate></item><item><title>前沿观点 - 非诉程序直接申请强制执行</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dai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1264</link><description>
非诉程序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的程序解读


 　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对其中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的程序问题如何理解，目前在理论界产生了诸多争议。 
　　大多数观点认为抵押权人申请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不需要通过诉讼，在程</description><author>兰世民</author><category>审判前沿</category><pubDate>2008-9-27 8:20:38</pubDate></item><item><title>前沿观点 - 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张力与限度</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dai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1243</link><description>
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张力与限度

　我国宪法中所确定的依法治国必定有法官参与其中。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官运用自由裁量权的能力与妥当性将决定能否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在我国目前特定的历史条件和语境下，法官在审判上应否享有自由裁量权以及在何种范围内享有这种权力，时下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有鉴于此，笔者愿从以下几方面陈述个人的管见。 
　一、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特质 
　法官是以</description><author>毕玉谦</author><category>审判前沿</category><pubDate>2008-9-15 18:44:21</pubDate></item><item><title>前沿观点 - 对刑满释放人员档案处置不当</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dai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1218</link><description>
对刑满释放人员档案处置不当
街道办派出所被判赔偿损失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档案“丢失”引发的索赔案件，西城区一家街道办事处和一家派出所因对一名刑满释放人员的人事档案处置不当，最终被判赔偿4万元损失。 
　 1961年3月至1982年6月间，原告张某在隶属于被告街道办的一家电机修理厂工作。1983年6月，张某因贪污罪被判刑三年，后因病被提前释放出狱。出狱后，张某多次找街道办查取</description><author>曹群</author><category>审判前沿</category><pubDate>2008-8-4 15:25:16</pubDate></item><item><title>前沿观点 - 公司董事违反勤勉义务的责任追究</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dai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1209</link><description>
公司董事违反勤勉义务的责任追究

一、据以研究的案例 
　原告北京国际艺苑有限公司由中方与港方共同出资成立。原告合资经营企业章程约定：合资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是合资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2005年3月8日，原告形成董事会决议，聘任被告薛某为董事兼任原告总经理。 
　2005年7月29日</description><author>樊雪</author><category>审判前沿</category><pubDate>2008-7-28 16:22:36</pubDate></item><item><title>前沿观点 - 保底条款无效投资风险自担</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dai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1207</link><description>
保底条款无效 投资风险自担
上海宣判一起投资理财纠纷案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委托投资理财纠纷案，法院审理后以原告夏女士与被告上海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保底条款违法为由，判决投资公司返还夏女士5000元咨询费，驳回夏女士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 
　2007年5月26日，夏女士与投资公司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书，委托投资公司对证券投资提供大势研判、优质品种选择、解答相关市场难题等理财</description><author>沈惠光</author><category>审判前沿</category><pubDate>2008-7-28 15:31:41</pubDate></item><item><title>前沿观点 - 干了23年临时工被判享退休待遇</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dai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1205</link><description>
干了23年临时工被判享退休待遇
西安中院一判例宣告“临时工”名称不复存在

 在西安交大工作了23年的“临时工”杨桂君，经过一场耗时两年的诉讼，7月23日拿到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自2006年6月起，享受退休待遇。
　　今年58岁的杨桂君，23年来一直在西安交大从事保洁和公寓楼管员的工作，由于工作表现优秀，还被评为“交大之星”并受到表彰。但单位一直没有给她办理“三金”等社会</description><author>台建林</author><category>审判前沿</category><pubDate>2008-7-28 15:06:27</pubDate></item><item><title>前沿观点 - 最高法院首度从程序上揭开公司面纱</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dai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1201</link><description>
三家公司一个法定代表人 企图拖延债务被判败诉
最高法院首度从程序上揭开公司面纱
　　 








　　在揭开公司面纱制度的规定还比较原则性的情况下，最高法院正在初步设计股东直接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司法解释，论证适用公司人格否认的具体规则和适用要件。
　　主要规则将从三个方面展开：坚持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原则；确立公司人格否认的构成要件；规范公司人格否认的</description><author>吴晓锋 王峰</author><category>代理前沿</category><pubDate>2008-7-28 12:56:00</pubDate></item><item><title>前沿观点 - 不动产可成为抢劫罪对象</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dai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1197</link><description>
不动产可成为抢劫罪对象

 在抢劫不动产的场合，行为人若以暴力、胁迫或以其他方法强令被害人签订不动产买卖、赠与合同等书面文件并办理登记过户手续，该行为完全符合抢劫罪“当场”的时空特征。届时，不动产的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抢劫罪便成立。
　　作为刑法理论和实践的一个重要概念，犯罪对象外延的大小直接反映了刑法所保护法益之范围的大小。随着社会的日益发展以及研究的逐渐深入，财产犯罪对象的外延正在发</description><author>关振海</author><category>审判前沿</category><pubDate>2008-7-26 18:13:02</pubDate></item><item><title>前沿观点 - 房价飞涨卖方毁约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但须赔偿升值差价</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dai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1196</link><description>
房价飞涨卖方毁约 
法院判决解除合同，但须赔偿升值差价

 李女士将自己的一套房屋卖给陈先生后，看到房价上涨又起了悔意，陈先生为此起诉到法院。近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解除合同，李女士赔偿陈先生房屋升值差价7.1万元，并全额负担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评估费等共计2万余元。 
　2007年8月17日，陈先生向李女士支付2万元定金后，与李女士签了一份“收款凭证”，载明李女</description><author>胡海容</author><category>审判前沿</category><pubDate>2008-7-26 18:02:21</pubDate></item><item><title>前沿观点 - 全国最高医疗索赔案索870万美元只判20万人民币判令预付治疗费打破先例</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dai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1193</link><description>
全国最高医疗索赔案索870万美元只判20万人民币 
判令预付治疗费打破先例

 6月13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迄今国内索赔数额最高的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创生医疗器械(江苏)有限公司共同预付受害人申某医疗费用人民币15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判决书同时载明，如预付金额不足以支付最终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申某可另行主张。由于索赔870万美元的请求</description><author>马竞 曹天健 丁力辛</author><category>审判前沿</category><pubDate>2008-7-26 17:45:07</pubDate></item><item><title>前沿观点 - 不明真相买下“凶宅”法院以卖方欺诈为由撤销购房合同</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dai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1191</link><description>
不明真相买下“凶宅” 
法院以卖方欺诈为由撤销购房合同 

 家在四川省自贡市的李某花31.8万元从成都市的刘某夫妇处购买了一套70多平方米的二手房，装修时却从邻居处惊闻此房三年前发生过凶案。今天，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认定被告刘某夫妇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为已构成欺诈，判决撤销李某与刘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李某向刘某夫妇退房，刘某夫妇向李某退款。 
　法院审理查明，因居</description><author>王鑫 陈太富</author><category>审判前沿</category><pubDate>2008-7-26 17:36:41</pubDate></item><item><title>前沿观点 - 原告：隐瞒维修记录构成欺诈被告：车有瑕疵已告知并降价</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dai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1182</link><description>
原告：隐瞒维修记录构成欺诈
被告：车有瑕疵已告知并降价

 原告张女士诉称：
 2007年2月28日，我自合力华通公司购买雪佛兰景程汽车一台，在双方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中约定我所购买的车辆为新车。合同签订后，我共向合力华通公司支付车价款、购置税、服务费及保险费15.696万元，合力华通公司亦将车辆交付于我。同日，我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了机动车登记手续，车牌号为京KF2872。
 20</description><author>李芹 高志海</author><category>审判前沿</category><pubDate>2008-7-25 22:45:08</pubDate></item><item><title>前沿观点 - 汽车销售欺诈适用消法</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dai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1181</link><description>
汽车销售欺诈适用消法

 就本案的主要争议焦点，记者采访了审判长周瑞生。他说，北京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售车时是否告知张女士车辆存在瑕疵；本案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
　周瑞生告诉记者，张女士、合力华通公司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当属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定全面履行合同。
　根据双方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description><author>李芹 高志海</author><category>审判前沿</category><pubDate>2008-7-25 22:43:31</pubDate></item><item><title>前沿观点 - 销售汽车隐瞒瑕疵法院判决双倍赔偿</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dai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1180</link><description>

销售汽车隐瞒瑕疵 
法院判决双倍赔偿

 汽车消费已逐渐进入平常百姓家，但随之而来的汽车销售纠纷也愈来愈多，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因汽车销售欺诈而引发的双倍赔偿买卖合同案件。
　张女士于2007年2月28日从北京合力华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服务公司）以13.8万元的价格购买上海通用雪佛兰景程轿车一辆，双方签有《汽车销售合同》。合同签订当日张女士交付了车</description><author>李芹 高志海</author><category>审判前沿</category><pubDate>2008-7-25 22:40:53</pubDate></item><item><title>前沿观点 - 旷课过多被开除校方决定获支持</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dai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1177</link><description>
旷课过多被开除 校方决定获支持
乌鲁木齐宣判一起教育纠纷案件

 今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以被告新疆师范大学开除原告常坤的学籍的处分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为由，驳回了原告要求法院撤销被告的处分决定的诉讼请求。 　法院查明，原告系被告经学院法学专业的一名学生，2006年10月18日下午没有请假而擅自离开学校。次日上午，原告以“身体不</description><author>王书林 谭健娥</author><category>审判前沿</category><pubDate>2008-7-25 22:23:59</pubDate></item><item><title>前沿观点 - 如何判断股东滥用权利</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dai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1176</link><description>
如何判断股东滥用权利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对于如何判断股东滥用权利，在采访中，法官结合法律和审判实践，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滥用权利包括违反信义义务 
　滥用权利是权利的无限扩张，一般对他人和社会都造成了不良影响。但具体操作中应如何判断是否构成权利滥用？ 
　有观点认为，按照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字面意</description><author>刘晓燕 邱联 张颖</author><category>审判前沿</category><pubDate>2008-7-25 22:02:31</pubDate></item><item><title>前沿观点 - 大股东增资方式违背信义</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dai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1175</link><description>
大股东增资方式违背信义

 本案审判长张志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案涉及两个问题，一是法院对泰富公司引进战略投资者正当性的审查，是否超越了司法权介入公司内部事务的底线，干涉了公司的自主经营；二是以何标准对公司增资行为进行审查。 
　张志良说，贯穿新公司法的重要精神之一就是更加强调公司的私法自治，尤其是当法院介入公司内部法律关系时，当审慎而为，给公司自治留下足够的空间。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增资</description><author>刘晓燕 邱联 张颖</author><category>审判前沿</category><pubDate>2008-7-25 22:00:23</pubDate></item><item><title>前沿观点 - 大股东恶意增资小股东权益缩水</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dai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1174</link><description>
大股东恶意增资 小股东权益缩水
法院判决大股东滥用股权赔偿损失900多万元
因为大股东恶意增资，小股东董某权益缩水900多万元。
 前不久，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公司增资的股东纠纷作出判决，大股东上海致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因不当增资被判赔偿小股东董某916万余元损失。 
　被告上海泰富发展公司于1995年7月12日设立，注册资本2100万元；2004年8月30日，原告董某出资31</description><author>刘晓燕 邱联 张颖</author><category>审判前沿</category><pubDate>2008-7-25 21:55:38</pubDate></item><item><title>前沿观点 - 培训生租房内煤气中毒身亡</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dai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1162</link><description>
培训生租房内煤气中毒身亡
出租人和转租人被判连带赔偿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一起培训生在租住房内煤气中毒死亡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法院认定房屋出租人王某和转租人孟某应对死亡事故承担责任，最终判决孟某赔偿原告夫妇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46.9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2万元，王某对上述债务承担70%的连带责任。 
　 小艺（化名）是家里的独生女，自幼喜欢文艺，双双下岗的父母尽</description><author>石岩</author><category>审判前沿</category><pubDate>2008-7-25 14:17:29</pubDate></item><item><title>前沿观点 - 外国人在华就业遭遇劳动合同法难题</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daili/ShowArticle.asp?ArticleID=1161</link><description>
涉外劳动争议诉讼适用劳动合同法还是劳动局管理规定
外国人在华就业遭遇劳动合同法难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关怀教授认为，对于涉外劳动关系中的争议纠纷如何适用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的问题，一直在我国劳动立法中处于空白。随着涉外劳动关系越来越深入地渗透到我们的经济生活当中，以及劳动法律的不断完善，立法部门需要对这一特殊类型的劳动关系、特殊劳动群体进行明确规范。
　　最近，在上海工作的加拿大人</description><author>万静</author><category>代理前沿</category><pubDate>2008-7-25 10:16:11</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文苑 - 法律的空间——《司法判决和法律推理》介引</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yuan/ShowArticle.asp?ArticleID=989</link><description>

法律的空间

——《司法判决和法律推理》介引


站在混乱和秩序之间，人类发明了法律。早期的经验导引未来的走向。对于混乱的恐惧使人们希望法律成为疗救自己的最后一味良药———人们希望能在法律的神龛里求得确定和稳定。这种期望终成迷误。人类自从产生起一种自信就在滋长着———对于理性的自信。人们相信自己的理性是强有力的，强大到能够创制出一种完美的、没有漏洞、没有缺陷、自足的法律文本。所有</description><author>张真理</author><category>栏目一</category><pubDate>2008-4-27 16:00:34</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文苑 - 重读《论法的精神》有感</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yuan/ShowArticle.asp?ArticleID=824</link><description> 
重读《论法的精神》有感 
 
 戊子年春节期间，我在省亲会友之余，重新拜读了法国孟德斯鸠的名著《论法的精神》，深感获益良多。 
　作者把法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运用大量翔实的史料，从研究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的性质和原则入手，结合世界各国的情况，对各种社会关系中折射出来的法律精神做了深刻的分析，提出了不少启人心智的精辟论断。例如，关于防止滥用权力的论断，认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description><author>张进先</author><category>栏目一</category><pubDate>2008-3-11 9:52:01</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文苑 - 国外辩护律师获取证据的方式与启示</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yuan/ShowArticle.asp?ArticleID=822</link><description>
国外辩护律师获取证据的方式与启示

 在侦查与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范围主要应限于实物证据。 
 将辩护律师阅卷的时间提前至侦查阶段，查阅实质意义案卷材料的时间提前至审查起诉阶段。 
 取消庭后移送案卷制度，检察官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其所有证据，保障律师在法庭上获取全部证据。 
 我国的律师刑事辩护风险，是指律师从事刑事辩护业务所可能遇到的因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而被公安</description><author>彭海青</author><category>栏目一</category><pubDate>2008-3-11 9:41:10</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文苑 - 统一赔偿标准有利于防范事故</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yuan/ShowArticle.asp?ArticleID=814</link><description>
统一赔偿标准有利于防范事故
 长期以来，我国的死亡赔偿标准偏低是“有目共睹”的。以常见的矿难为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由于矿工大多是农民身份，而矿区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一年也就几千元，结果“一条命也就几万元”。2004年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提出了</description><author>韦洪乾</author><category>栏目一</category><pubDate>2008-3-10 19:49:10</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文苑 - 《死刑案件辩护纲要》</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yuan/ShowArticle.asp?ArticleID=803</link><description>
《死刑案件辩护纲要》

 早在2005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已宣布将收回死刑复核权，全国律协刑委会起草了死刑案件核准程序的方案，并将其提交给了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是一种最为严厉的刑罚，不能出半点差错。律师辩护在死刑案件中作用更为重要，尤其是出现了佘祥林等案件后，更需要强化死刑案件的辩护工作。司法机关，尤其是法院，有这样一种普遍要求，希望律师在死刑案件中发挥更好的辩护作用，也对改善律师在死刑案</description><author>陈虹伟 焦红艳</author><category>栏目一</category><pubDate>2008-3-10 16:56:50</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文苑 - 解读2007年六个法治热词</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yuan/ShowArticle.asp?ArticleID=548</link><description>
解读2007年六个法治热词
【财产性收入】 
相关背景： 
“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不动产所获得的收入，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出让财产使用权所获得的利息、租金、专利收入，财产营运所获得的红利收入、财产增值收益等。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逐步扭转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 
专家点评： 
十七大报告提出让更</description><author>吴晓杰</author><category>栏目一</category><pubDate>2008-1-20 8:42:17</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文苑 - 律师法的新发展与其阶段性</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yuan/ShowArticle.asp?ArticleID=427</link><description>
律师法的新发展与其阶段性
 律师法此次修订，不仅消除了立法本身存在的一些技术性瑕疵，在若干方面也具有重要的突破。其中最重要的、最具有实践意义的突破有三个方面： 　一、进一步完善了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使得律师事务所大的能够做大，小的能够做小。一方面，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使得合伙的有限责任形式成为大型律师事务所得以运作的平台。另一方面，增设了个人律师事务所形式，允许设立个</description><author>王进喜</author><category>栏目一</category><pubDate>2007-11-30 20:45:49</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文苑 - 律师是什么</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yuan/ShowArticle.asp?ArticleID=426</link><description>
律师是什么 
 　法庭上，慷慨激昂、攻守自如，法庭外，举止潇洒、仗义人间，人们的想像中，律师就应该是这样的脸谱。 
 　现实与想像永远保持着距离。现在的一些律师似乎有些剑走偏锋。律师是在为人民服务，还是在为人民币服务？其职业角色受到一些人质疑。 
 　据统计，目前中国的执业律师约有13万人，他们的职业定位几经变迁，在不同阶段，扮演的角色也在变换，而每个角色都不是真实的自我。 
 　19</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栏目一</category><pubDate>2007-11-30 20:43:03</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文苑 - 新律师法律师脸谱的细化与优化</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yuan/ShowArticle.asp?ArticleID=425</link><description>
新律师法 律师脸谱的细化与优化 

 2007年10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后的律师法。这是现行律师法施行10年来的第二次修改，新增、修订条款40余条，从律师执业许可、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律师执业权利和义务、律师业务和律师执业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诸多方面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了我国律师制度。修订后的律师法将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个人可开办律师事务所 
</description><author>冯莹　周继中</author><category>栏目一</category><pubDate>2007-11-30 20:32:21</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文苑 - 新律师法发力破解刑辩“三难”问题</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yuan/ShowArticle.asp?ArticleID=424</link><description>
新律师法发力破解刑辩“三难”问题
顾永忠谈新修订律师法亮点
　　2007年11月5日，北京，北三环煤炭大厦。
　　来自全国各地的数十位律师、学者和法律工作者聚在这里，正在对一周前刚刚修订后的律师法进行讨论。在讨论中，这些中国法制变革的身历者和践行者们对此表现出了谨慎的乐观态度。
　　“概念上有突破，理念上有进步，律师介入刑事诉讼的三难问题逐一破解。顾永忠老师的精辟分析，让我们看到了律师</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栏目一</category><pubDate>2007-11-30 20:31:01</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文苑 - 律师文化的价值脉络</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yuan/ShowArticle.asp?ArticleID=406</link><description>
律师文化的价值脉络
　　律师的理念是律师职业的宗旨和动力之源，来自于法律本身的性质和社会对他的特殊寄望。律师的理念构成律师价值体系的内涵，其外延则是律师理念外化所形成的律师法律制度、行为规范以及个体职业素养。
　　律师是提供法律服务的脑力劳动者。某些律师事务所历经百年传承下来的既不是宏伟的建筑，也不是精美的巨著，而是她的品牌声誉和一代又一代律师劳动贡献积淀而成的文化价值。律师文化在世界文化</description><author>王丽</author><category>栏目一</category><pubDate>2007-11-25 20:46:27</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文苑 - 古代中国的职业法律人</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yuan/ShowArticle.asp?ArticleID=388</link><description>
邓析：古代中国的职业法律人

在古罗马帝政时期，因对罗马法的研究而形成了一个职业法学家阶层，涌现出了诸如帕比尼安、乌尔比安、盖尤斯等一批伟大的罗马法学家，他们纷纷著书立说、阐释法意，对罗马法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以致古罗马皇帝瓦伦提尼安三世通过颁布《引证法》以确立法学家之学说在司法实践中的法律效力。相较而言，古代中国似乎并没有形成一个对于本土法律传统产生如此深远影响的阶层。但是，在</description><author>明辉</author><category>栏目一</category><pubDate>2007-11-25 17:23:46</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文苑 - 当我们走得太快时，应该停下来等一等我们的灵魂</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yuan/ShowArticle.asp?ArticleID=379</link><description>
“当我们走得太快时，应该停下来等一等我们的灵魂”
山东中强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亮谈律师文化

律师业的迷失　　法制日报：　　在您的著作和言论中会经常听到一个词“律师文化”，您为什么如此关注律师业的文化问题？　　王玉亮：　　简单地说，律师业务是“形”，律师文化是“神”。形神应该统一，缺一不可。当前律师界表现出了市场化和商业化的趋势，而弱化了律师职业本身特征的追求和塑造，是不正常的。一个人不会</description><author>王玉亮</author><category>栏目一</category><pubDate>2007-11-25 14:51:43</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文苑 - 律师无需宠法官</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yuan/ShowArticle.asp?ArticleID=29</link><description>追求所办案件的胜诉，是每个律师共同要求。而合格的律师为追求所办案件的胜诉，采取的是讲证据、重法律的大原则。而那些不合格的律师却采取见到法官点头啥腰、低三下四、请吃送礼、搞不正当关系。有的法官正需要这种大献殷勤的律师，他认为案件他说了算，对律师不屑一顾，自认为高人一等。这些不正常现象，究其原因在于律师对司法腐败现象逆来顺受，甚至推波助澜。从律师这一角度讲，是在于业务素质低、功底薄、捉襟见肘，因此，想</description><author>高罡斗、张抒凌</author><category>栏目一</category><pubDate>2007-10-6 21:50:18</pubDate></item><item><title>文书范本 - 入党申请书样式三</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s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93</link><description>入党申请书样式三

敬爱的党支部：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奉献一切，永不叛党。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马克思列宁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入党申请书</category><pubDate>2007-10-30 14:30:53</pubDate></item><item><title>文书范本 - 入党申请书样式二</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s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92</link><description>入党申请书样式二

敬爱的学校党委: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党的领导下，永往直前，为共产主义事业斗终身。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制度。 　　
党的核心地位是历史的选择，而不是自封的，自从一九二一年七月一日建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就忠实地代表无产阶级的利益，肩负着伟大的历史使命，团</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入党申请书</category><pubDate>2007-10-30 14:29:53</pubDate></item><item><title>文书范本 - 入党申请书样式一</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s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91</link><description>
入党申请书样式一

尊敬的党组织： 　
　你好！ 　
当我班的团支书宣布此时我们可以写入党申请书的消息时，我兴奋不已，因为我渴望加入这一神圣的组织已经许久了。
中国共产党，这个光荣、神圣的组织成立于1921年。它，是无产阶级的政党，是由工人阶级领导的，以中国农民为天然同盟军的政党。中国共产党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它始终代表中国广大人民的利益，并以实现共产主义为最终目标，它是真正</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入党申请书</category><pubDate>2007-10-30 14:29:09</pubDate></item><item><title>文书范本 - 2007年入党申请书</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s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90</link><description>2007年入党申请书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为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并在此过程中展现自己的</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入党申请书</category><pubDate>2007-10-30 14:23:57</pubDate></item><item><title>文书范本 - 运输合同（水陆联运）</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s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83</link><description>
运输合同（水陆联运）


水陆联运货物运单　　　　　　　　　
经由站名及线名：　　　　　　　　　　　　　　　　国家计划　　　　　　号
货物准于　月　日搬入　　　　　承运人→起运站港→到达站港→收货人　运单（　　）字第　　号　地点指定于　　　月　　日装车或船　　　　　　　　　　　　　　　　　　　　　　　　　换装清单顺序号码：　　┌──┬──┬──┬───┬──┬───┬───┬───┬</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运输合同（水陆联运）</category><pubDate>2007-10-27 20:10:08</pubDate></item><item><title>文书范本 - 陆上货物运输托运合同</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s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82</link><description>
陆上货物运输托运合同
　　托运单位：＿＿＿电器厂　联系人：＿＿＿　电话：＿＿＿＿　地址：＿＿＿市＿＿＿路＿＿＿号┌────┬────┬──┬──────┬──────┬───────┐│货物名称│包装式样│件数│每件体积（立│重量（公斤）│　托运总吨位　││　　　　│　　　　│　　│方米）长×阔├──┬───┼───┬───┤│　　　　│　　　　│　　│×宽　　　　│每件│最重件│实重吨│车</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陆上货物运输托运合同</category><pubDate>2007-10-27 19:55:19</pubDate></item><item><title>文书范本 - 货物运单（汽车）</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s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81</link><description>
货物运单（汽车）
　　　　　　　　　　　　　　××省汽车货物运单　　　　　　　　　　　　　──────────
　托运人（单位）：　　经办人：　　电话：　　　地址：　　　运单编号：　┌───┬─┬──┬───┬──┬─┬──────┬──┬───┬─┐　│发货人│　│地址│　　　│电话│　│　装货地点　│　　│厂休日│　│　├───┼─┼──┼───┼──┼─┼──────┼──┼───┼</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货物运单（汽车）</category><pubDate>2007-10-27 19:51:54</pubDate></item><item><title>文书范本 - 航空运输合同</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s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80</link><description>
航空运输合同
　　托运人（姓名）＿＿与中国民用航空＿＿航空公司（以下简称承运人）协商空运）＿＿（货物名称）到＿＿（到达地名），特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第一条　托运人于＿＿月＿＿日起需用＿＿型飞机＿＿架次运送＿＿（货物名称），其航程如下：　　＿＿月＿＿日自＿＿至＿＿，停留＿＿日；　　＿＿月＿＿日自＿＿至＿＿，停留＿＿日；　　运输费用总计人民币＿＿元。　　第二条　根据飞机航程及经停</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航空运输合同</category><pubDate>2007-10-27 19:50:37</pubDate></item><item><title>文书范本 -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s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79</link><description>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发包方）　　乙方：×××（同上）　　　　　　　　 （承包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规定的原则，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承包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内容、承包的范围、开工和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内容）　　第二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的法律（本条主要是</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建筑工程承包合同</category><pubDate>2007-10-27 16:10:28</pubDate></item><item><title>文书范本 - 建筑安装工程合同</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s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78</link><description>建筑安装工程合同

　　
于200 年 月 日，联洋航运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与蓝天船用设备有限公司（简称乙方），签订安装主机的项目合同。１．安装工程名称：１２Ｖ－４００ＺＣ型主机。　　２．工程地点：甲方 港口。
３．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４．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在甲方港口建造工程完工后六十（６０）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１２Ｖ－４００ＺＣ主机试验运行。　　</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建筑安装工程合同</category><pubDate>2007-10-27 16:09:31</pubDate></item><item><title>文书范本 - 监理委托合同</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s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77</link><description>监理委托合同

监理合同协议书　　本合同书委托方为： （以下称“甲”方）　　被委托监理方为： 工程咨询监理公司（以下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 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监理范围 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工作。服务期限为 年 月至 年 月。总费用为： 万元。乙方接受甲方委托，签定本合同书。　　本合同书（协议书连同合同一般条款、特殊条款与附录，称为“本合同书”）经合同双方法</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监理委托合同</category><pubDate>2007-10-27 16:08:23</pubDate></item><item><title>文书范本 - 工程保证契约书</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s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76</link><description>
工程保证契约书

立保证书人xxx今因xx新建工程，水电工程承包人xx工程行与业主xxx订立合约承包，工程费计人民币xx元整。兹由xxx为承包人的保证人，所有应行担保各节开列如下： 1.保证人保证承包人凡关于该合约图说及各种附件内所订各节应办的工程及事项，均能切实履行，得业主及建筑师的满意为止。 2.保证人保证承办商凡关于该合约各文件内所订明一切应履行或因故须赔偿之处，均能完全负责，万一该</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工程保证契约书</category><pubDate>2007-10-27 16:07:14</pubDate></item><item><title>文书范本 - 融资租赁合同书(4)</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s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75</link><description>融资租赁合同书(4)
合同号码：合同签订日期：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传：　　电话： 开户银行：　　传真： 帐号：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　　传真： 帐号：　　　　　　第一条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附表第（１）项所记</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融资租赁合同书4</category><pubDate>2007-10-27 16:00:02</pubDate></item><item><title>文书范本 - 融资租赁合同(3)</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s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74</link><description>融资租赁合同(3)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条合同说明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条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第三条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１．租赁财产由供货</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融资租赁合同3</category><pubDate>2007-10-27 15:58:51</pubDate></item><item><title>文书范本 - 融资租赁合同(2)</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s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73</link><description>融资租赁合同(2)

出租方（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号：＿＿　　承租方（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融资租赁合同</category><pubDate>2007-10-27 15:57:27</pubDate></item><item><title>文书范本 - 融资租赁合同（1）</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s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72</link><description>融资租赁合同（1）
合同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电传：＿＿＿＿＿＿＿＿＿　　电话：＿＿＿＿＿＿＿＿开户银行：＿＿＿＿＿＿＿　　传真：＿＿＿＿＿＿＿＿帐号：＿＿＿＿＿＿＿＿＿　　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邮政编码：＿＿＿＿＿</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融资租赁合同（1）</category><pubDate>2007-10-27 15:56:16</pubDate></item><item><title>文书范本 - 综架承揽合同</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s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71</link><description>
综架承揽合同



委托方：＿＿＿＿＿纺织器材厂（甲方）　　承揽方：＿＿＿＿＿电镀厂（乙方）　　１．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项目│产品名称、规│单位│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日期│││格│││（元）│（元）×├──┬──┤│││││││一季│二季││││││││度│度│├──┼─</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综架承揽合同</category><pubDate>2007-10-27 14:52:57</pubDate></item><item><title>文书范本 - 汽车维修合同</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s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70</link><description>汽车维修合同

　　托修方＿＿＿　　
承修方＿＿＿
　　

一、车辆型号：┌────┬─────┬─────┬───────┬─┬──┬────┐│车种││牌照号││发│型号││├────┼─────┼─────┼───────┤动├──┼────┤│车型││底盘号││机│编号││└────┴─────┴─────┴───────┴─┴──┴────┘　　二、车辆交接期限（事宜）：┌─</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汽车维修合同</category><pubDate>2007-10-27 14:52:10</pubDate></item><item><title>文书范本 - 来料加工协议书（轻工）</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s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9</link><description>来料加工协议书（轻工）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人： 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发展双方在渔网生产方面的友好合作，增进 两国人民友谊，中国 厂（以下简称甲方）与 国 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 以下简称乙方），在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省分公司（地址： ，联系方式： ）的协助下，双方代表就渔网来料加工业务问题，经过 年 月、 月和 年 月在 进行充分协商，在平等</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来料加工协议书（轻工）</category><pubDate>2007-10-27 14:51:20</pubDate></item><item><title>文书范本 - 加工定作合同</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s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8</link><description>
加工定作合同
　　　　定作方：＿＿＿＿＿＿＿＿＿＿＿＿＿＿＿＿＿　　　　
承揽方：＿＿＿＿＿＿＿＿＿＿＿＿＿＿＿　　　　　　　　　　　　　　　　　　　　一、品名或项目、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　　　　│　　│　　│　　│价款或酬金│　　交货数量及交货期限　　││定作物品│规格│计量│数量├──┬───┼─</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加工定作合同</category><pubDate>2007-10-27 14:49:53</pubDate></item><item><title>文书范本 - 土地租赁合同</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wens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7</link><description>土地租赁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的土地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土地坐落位置和面积。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土地坐落在 政府西边的南北路路 ，南北长米，东西宽米 土地面积为＿＿＿＿平方米。租赁用途是为房地产开发商提供土地，</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土地租赁合同</category><pubDate>2007-10-27 14:41:31</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视角 - 银行错发催账单引发名誉权纠纷一审被判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shuofa/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56</link><description>
银行错发催账单引发名誉权纠纷 
一审被判赔偿精神损失5000元 
某银行发现一持卡客户透支，发出账款催收通知，同时以涉嫌信用卡诈骗为由要求对方按期还款，不料弄错了对象，被对方以“侵犯名誉权”告上法庭。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定，银行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要公开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失5000元。 
2007年11月27日，沈阳某银行委托沈阳银信信用卡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到齐涛家所在地沈</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新案例</category><pubDate>2008-12-15 11:18:01</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视角 - 七旬老汉遭受人身损害应否获误工费赔偿</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shuofa/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55</link><description>
七旬老汉遭受人身损害应否获误工费赔偿

【案情】 

　 2008年4月22日早晨6时左右，71岁的农民黄某骑着装满蔬菜的人力三轮车赶往县城时，在距离县城不到3公里的312国道上与迎面驶来的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黄某和摩托车驾驶人张某共同受伤的交通事故。该事故经县交警队认定，张某应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黄某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事故发生后，黄某入住县医院治疗，其伤情经医院诊断为：右颧骨</description><author>魏建国 杨慧文</author><category>疑案评析</category><pubDate>2008-12-15 11:12:21</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视角 - 准许撤诉民事裁定应适用民诉法第十三条</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shuofa/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53</link><description>
准许撤诉民事裁定应适用民诉法第十三条

笔者发现，在准许当事人撤诉申请的民事裁定中，不少只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五）项以及适用于上诉案件的第一百五十六条，而未适用民诉法第十三条。笔者认为，是否准许当事人撤诉，应当适用民诉法第十三条。 
民诉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第一百四十条第（五）项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description><author>张冬武</author><category>法议万象</category><pubDate>2008-12-15 11:01:34</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视角 - 错列被告起诉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shuofa/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52</link><description>
错列被告起诉能否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案情] 

陈某（女）家与乔某（男）家系邻居。2007年7月16日，两家为生活琐事发生纠纷，相互吵骂，继而发展为相互厮打，期间陈某丈夫与乔某妻子何某均参与进来，造成陈某头胸部软组织损伤，共花去医疗费2000余元。陈某向乔家索赔未果后，于2008年3月24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乔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等共计3200余元。法院经审理查</description><author>魏少永</author><category>疑案评析</category><pubDate>2008-12-15 10:52:50</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视角 - 合同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的起算</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shuofa/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51</link><description>
合同债权转让后诉讼时效的起算

【案情】 
2004年1月17日，张某欠李某工程材料费4500元，书面约定2004年7月31日付清，逾期不还按月息2%付利息，逾期后张某未向李某清偿。2005年9月11日，李某将其持有对张某的欠据转让给王某，并电话通知了张某，张某表示同意。随后，张某拒不向王某履行义务。2007年9月3日，王某将张某诉诸法院，张某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 
【分歧】 </description><author>井家坤</author><category>疑案评析</category><pubDate>2008-12-15 10:46:34</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视角 - 道路交通事故中车辆被挂靠方民事责任承担方式</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shuofa/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50</link><description>
道路交通事故中车辆被挂靠方民事责任承担方式

车辆挂靠是指车主将自己的车籍落在已领取营业执照的出租车公司或运输公司，以该公司的名义经营出租车客运或货运业务，车主每月或每年向公司交纳一定的挂靠费，车籍、工商注册、税务登记、车辆营运证等皆登记在挂靠单位名下，并以该单位的名义交纳各种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交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description><author>张永辉 卢煜</author><category>法议万象</category><pubDate>2008-12-15 10:35:21</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视角 - 擅自处分共有人财产的合同无效</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shuofa/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46</link><description>
擅自处分共有人财产的合同无效
——郭耀周等四原告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赔偿案

裁判要旨 

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即通过合同处分共有财产的，事后未得到其他共有人的追认，无论其所签合同的名称为“最终合同”还是“不可撤销合同”，均不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 

　 2003年1月6日，李书阁（生于1961年5月12日）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公司（下称</description><author>魏建国 杨宗华</author><category>以案说法</category><pubDate>2008-11-30 9:59:45</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视角 - 对在城镇生活工作的农村居民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shuofa/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45</link><description>
对在城镇生活工作的农村居民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
——娄国庆等诉张露等交通事故赔偿案

裁判要旨 

 对于常年生活、工作在城镇，收入相对稳定，消费水平也和一般城镇居民基本相同的农村居民，涉及人身损害赔偿问题的，应当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相关赔偿费用。 

案情 

2006年8月7日17时许，被告张露驾驶被告李慧所有的湘C13340号轻型厢式货车由湖南省湘潭市建设路口往丝绸广场</description><author>周清平 陈小珍</author><category>以案说法</category><pubDate>2008-11-30 9:48:02</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视角 - 重复保险不能得双倍补偿</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shuofa/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44</link><description>

重复保险不能得双倍补偿

案件 
2006年3月，张某向甲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及附加盗窃险，保险合同约定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期限为2006年3月26日零时起至2009年3月25日24时止。同年5月，张某又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了家庭财产保险及附加盗窃险，保险金额也为10万元，期限为2006年5月17日零时起至2009年5月16日24时止。2007年10月，张某家中财产被盗损失10</description><author>王廷海</author><category>以案说法</category><pubDate>2008-11-30 9:42:53</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视角 - 醉酒驾车身亡，同桌酒友应否补偿</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shuofa/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38</link><description>
醉酒驾车身亡，同桌酒友应否补偿

案情简介:29岁的丁某原本在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任大客户专员，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夫妻恩爱，两岁的儿子活泼聪明。然而这一切都在他参加同事生日宴会醉酒驾车之后彻底改变了。 
　　2007年12月12日，22岁的女同事程某过生日，丁某等7名同事下班后一起来到饭店参加程某的生日宴会，同桌的还有程某的7名家人。生日宴会气氛热烈，大家酒足饭饱后提出</description><author>徐文杰</author><category>闻者戒</category><pubDate>2008-11-21 16:27:12</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视角 - 证据审核中的经验法则</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shuofa/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37</link><description>
证据审核中的经验法则

案件 

　 原告张某在租赁经营江苏省某县冷冻厂期间，被告曹某经常来该厂购冰块。2005年11月12日，曹某出具一张欠条给张某，内容为：“欠冰钱1.800元整”。诉讼中，原告张某认为，欠条上的“1.800元”系“1,800元”的误写，实际上是指被告曹某欠其冰款1800元。被告曹某则认为，欠条上的“1.800元”意思是1.8元，而非1800元。 
审判 
　 </description><author>王廷海</author><category>以案说法</category><pubDate>2008-11-21 16:23:24</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视角 - 劝酒者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shuofa/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36</link><description>
劝酒者应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适量饮酒对身体不无裨益，但若饮酒过量，则适得其反，轻则伤身，重则害命。这个道理人人都懂，然而，有些人上了酒桌，便把一切统统抛到脑后。喝酒，喝出感情喝掉忧愁自然无妨，但若喝坏了身体，甚至喝掉性命，这一笔账该如何算呢？以下几个案例给喝酒、劝酒、陪酒者提出了警醒。 
放纵滥饮殒命 
饮者自行担责 
　 某企业春节前夕发给每位职工1斤米酒，职工们在食堂晚餐时即拿来</description><author>辛祥 春燕</author><category>闻者戒</category><pubDate>2008-11-21 16:21:14</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视角 - 经见证的合同被判无效律所承担审核不严责任</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shuofa/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35</link><description>
经见证的合同被判无效律所承担审核不严责任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律师见证引发的纠纷案件，经该院调解，被告佛山市南海区某律师事务所一次性赔偿原告梁某损失3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梁某欲将自己所有的一家专门经营鞋用胶的永华树脂厂转包给第三人何某。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梁某要求与何某所签订的转包合同进行律师见证。2006年5月22日，两人委托被告律师事务所草拟合同，</description><author>林劲标 周桂颜</author><category>闻者戒</category><pubDate>2008-11-21 11:46:47</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视角 - 餐馆收取1元消毒餐具费被判返还</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shuofa/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34</link><description>
向消费者提供安全用品是法定义务

餐馆收取1元消毒餐具费被判返还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以一起餐饮服务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餐馆向消费者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餐具和纸巾等饮食用品是餐饮行业的法定义务,不得另行收取费用。 今年3月26日，厦门市民林雷等2人到当一地家火锅店消费68元，其中7元包括一次性密封消费餐具每人1元共计2元，自助凉菜及调料每人2元共计4元，纸巾一盒1元。林雷认为</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闻者戒</category><pubDate>2008-11-21 11:40:47</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视角 - 冒领他人存款是诈骗还是盗窃</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shuofa/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33</link><description>
冒领他人存款是诈骗还是盗窃

[案情] 　　2008年4月24日上午9时，李某和刘某都在邮政储蓄所办理取款业务，李某和刘某分别填写好1000元和1.35万元取款单据。储蓄所营业员核对后先将李某的1000元现金递出，李某取走存款；之后营业员没有抬头核对1.35万元现金及4元利息的接款人是否为取款人刘某，只是在喊两声刘某后将现金递出，李某趁营业员和取款人刘某不注意之际，冒充刘某将1.35万元现</description><author>金广良 赵金山</author><category>以案说法</category><pubDate>2008-11-21 11:32:37</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视角 - 偷拿自家财物如何定性</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shuofa/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32</link><description>
偷拿自家财物如何定性

[案情] 　　2006年2月11日，董建英和寿纪博在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在河南省浚县小河镇前同山村生活。2007年8月9日下午，董建英将其公爹寿永庆的1万元定期存折盗走，持寿永庆的户口簿和董建英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谎称寿永庆生病住院，从本村信用社代办站将该定期存折上的本金1万元及利息75.84元取出，并将其中的4200元用于其在山东省菏泽市</description><author>刘国禹 李恕超</author><category>疑案评析</category><pubDate>2008-11-21 11:16:14</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视角 - 刑事被告人不如实交代身份的处理</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shuofa/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31</link><description>
刑事被告人不如实交代身份的处理

在办理刑事案件工作中，缘于种种因素，往往无法查清被告人身份情况，而以被告人自报身份起诉、判决。这一方面会给刑事案件主体的认定以及定罪量刑带来一定的困难，另一方面也有可能引致各种与案件相关的纷争，如因主体认定有误或年龄认定差错而导致的裁判错误。因此，关于被告人自报身份问题日益引起关注，笔者结合所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2005年至2007年审判材料，对相</description><author>阮忠明 郭文利</author><category>新案例</category><pubDate>2008-11-21 10:56:20</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视角 - 法院判房产商赔偿违约金36万</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shuofa/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30</link><description>
房屋没有产权证 逾期交房两年多

法院判房产商赔偿违约金36万


王先生购买住宅后，房地产公司却没能按约为王先生办理房屋产权证，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上海某房地产公司支付王先生违约金36.7万余元。 
　 家住上海市的王先生于2004年5月，在郊区购买了一套多层住宅，并与上海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约定，房产公司向王先生出售位于上海市郊区某花园302号房屋，</description><author>胡卫国</author><category>新案例</category><pubDate>2008-11-21 10:43:29</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视角 - 机动车登记规定与物权法衔接问题初探</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shuofa/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29</link><description>
机动车登记规定与物权法衔接问题初探
2008年5月27日，公安部发布了修订后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02号），并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公安部对《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72号，2004年4月30日发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进行修改后慎重发布的。公安部此举的目的是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登记工作，简化办事程序，提升服务水平。规定修改的原因之一同时也是亮点之一的是，近</description><author>沈云樵</author><category>法议万象</category><pubDate>2008-11-21 8:54:44</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视角 - 拾得他人存折冒领存款是诈骗</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shuofa/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28</link><description>
拾得他人存折冒领存款是诈骗
——河南许昌法院判决安乃营等诈骗案
裁判要旨 

活期存折或已到期的定期存折属于记名的有价支付凭证。行为人拾得存折后不归还遗失人并冒名支取存款的，应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案情 

　 安乃营、安民召、安天刚均系河南省许昌县桂村乡的农民。2008年2月27日，三人一起到桂村乡邮政储蓄所取款，其中安天刚在储蓄所内拾得一个在封皮</description><author>王保建</author><category>闻者戒</category><pubDate>2008-11-21 8:46:28</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视角 - 车辆转让保险未过户保险公司拒理赔败诉</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shuofa/ShowArticle.asp?ArticleID=1327</link><description>
车辆转让保险未过户保险公司拒理赔败诉
车辆转让后未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过户手续，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近日，湖北省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永诚财保襄樊公司赔偿李某2.8万元。 
　 去年3月，杨某为自己所有的别克轿车在永诚财保襄樊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共交保费4451.45元，保险期限自2007年3月28日至2008年3月27日止。 
　 同年11</description><author>王洪 李建平 王劲松</author><category>以案说法</category><pubDate>2008-11-21 8:43:30</pubDate></item><item><title>办案回放 - 申请人刘中文、张玉学、白振凌、宋春峰诉被申请人中国网通公司商丘市分公司和中国网通公司柘城县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纠纷案</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njian/ShowArticle.asp?ArticleID=592</link><description>
授 权 委 托书

委托人刘中文、宋春峰、张玉学、白振灵在与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商丘市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根据法律规定，特委托河南心诚律师事务所高罡斗、张抒凌律师为委托人的在申请仲裁活动中的代理人。
委托律师代理权限为下列第一项权限.
1.特别授权:承认、放弃、变更、请求事项，代为收、付款，代签一切法律文书。
2.一般代理：代为出庭的庭审活动。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仲</description><author>高罡斗</author><category>栏目一</category><pubDate>2008-1-31 15:44:56</pubDate></item><item><title>办案回放 - 袁东祥诉被告商丘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劳动教养纠纷案</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njian/ShowArticle.asp?ArticleID=591</link><description>
授 权 委 托书

委托人袁彩霞(袁东祥女儿)根据法律规定，特委托河南心诚律师事务所高罡斗、张抒凌律师为委托人的诉讼代理人。
委托律师代理权限为下列第一项权限.
1.特别授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收、付款，代签一切法律文书。
2.一般代理：代为诉讼、代为签收一切法律文书。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一审审结止。
联系电话:13598335599 13598339338传真</description><author>高罡斗</author><category>栏目一</category><pubDate>2008-1-31 15:23:25</pubDate></item><item><title>办案回放 - 柘城县城镇建设工程公司诉柘城县良种棉加工厂拖欠工程款案</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njian/ShowArticle.asp?ArticleID=341</link><description>
民事诉状

原告：柘城县城镇建设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邢永峰，经理
被告：柘城县良种棉加工厂
法定代表人：康景丰，厂长
请求事项
１. 判令被告立即给付建筑工程款295173.59元，并赔偿损失；
２. 本案诉讼费用判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被告经多次协商，并签订了书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原告的工程队为被告承建平房36间、围墙926m(高35m)、仓库211㎡,期</description><author>张磊</author><category>栏目一</category><pubDate>2007-11-20 17:07:04</pubDate></item><item><title>办案回放 - 周同新诉周德印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njian/ShowArticle.asp?ArticleID=339</link><description>





河南心诚律师事务所

诉 讼 代 理 卷 宗


二00七年度 豫心律诉高代字第21号


案由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柘城县法院（2006）柘民一初字第367号


承办律师

委托人

对方当事人


高罡斗

周德印、李德志等

周同新


收案

2007.7.4

结案

2007.11.14
</description><author>高罡斗</author><category>栏目一</category><pubDate>2007-11-18 10:24:41</pubDate></item><item><title>办案回放 - 朱合理诉新疆喀什天龙阿胶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纠纷案</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njian/ShowArticle.asp?ArticleID=61</link><description>
民事起诉书
原告：朱合理，男，汉族，现年35岁，住鹿邑县玄武镇桥北村。
被告：新疆喀什天龙阿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昌峰，公司董事长
住址：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巴仁乡十八里村
诉讼请求：1、被告返还原告的资金30万元。
　　　　　2、被告赔偿原告损失1万8千元（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2005年2月，被告经杜华超之手借原告人民币30万</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栏目一</category><pubDate>2007-10-9 22:04:08</pubDate></item><item><title>办案回放 - 原告王桂菊诉被告孟红梅店面租赁合同纠纷案</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anjian/ShowArticle.asp?ArticleID=47</link><description>






河南心诚律师事务所

诉 讼 代 理 卷 宗


二00七年度 豫心律诉高代字第23号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柘城县法院（2007）柘民二初字第428号


承办律师

委托人

对方当事人


高罡斗

孟红梅

王桂菊


收案

2007.8.6

结案

2007.11.24


</description><author>高罡斗</author><category>栏目一</category><pubDate>2007-10-7 21:07:39</pubDate></item><item><title>图片库 - 就医眼观六路医患纠纷有解</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Photo/ShowPhoto.asp?PhotoID=6</link><description> 上海闸北区彭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尝试将医生收入与病人满意度直接挂钩，病人投诉查证属实，在考核中均将给予扣分，病人表扬则给予加分。CFP糖尿病挂糖“挂成”瘫痪 
　江苏苏州74岁的退休老人葛某，本是一个早期Ⅱ型糖尿病患者，2006年的病例及体检表上均有明确的记载，但由于缺乏医学常识及无明显的糖尿病症状，未进行治疗。 
 2007年4月10日，葛某因手脚发麻到苏州某医院就诊，并入住该院神经内科治疗</description><author>雷蕾</author><category>栏目一</category><pubDate>2008-3-11 9:28:22</pubDate></item><item><title>图片库 - 小老鼠娶媳妇</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Photo/ShowPhoto.asp?PhotoID=5</link><description>小老鼠娶媳妇</description><author>马本仁</author><category>栏目一</category><pubDate>2008-2-13 16:41:32</pubDate></item><item><title>图片库 - 高罡斗律师网测试4</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Photo/ShowPhoto.asp?PhotoID=4</link><description>高罡斗律师网测试4</description><author>高罡斗</author><category>栏目一</category><pubDate>2007-9-29 9:41:39</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介绍 - 张抒凌律师</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lawerintro/ShowArticle.asp?ArticleID=597</link><description>







我 是：张抒凌律师


所在地区：柘城县


办公地址：柘城县谷水路检察院对面


所属律所：河南心诚律师事务所

个人简介：
张抒凌，女，1959年生，汉族，法律本科毕业。中共党员，商丘市仲裁委仲裁员。善于为具备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坚强保护神。法律的忠实信仰者，以维护正义和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


</description><author>admin</author><category>不属于任何栏目</category><pubDate>2008-2-4 12:58:14</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介绍 - 孙计划律师</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lawerintro/ShowArticle.asp?ArticleID=596</link><description>

个人简介：
我是：孙计划律师，男，1974年出生，汉族，法律本科毕业，河南心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业务范围：
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刑事辩护民事，行政案件诉讼代理，非诉讼代理，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地 址：柘城县谷水路心诚律师事务所
</description><author>admin</author><category>不属于任何栏目</category><pubDate>2008-2-4 12:06:53</pubDate></item><item><title>律师介绍 - 高罡斗律师</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lawerintro/ShowArticle.asp?ArticleID=595</link><description>








我是：高罡斗律师

执业证号：16141994A0004

所在地区：柘城县

办公地址：柘城县谷水路检察院对门法律援助中心三楼

所属律所：河南心诚律师事务所





个人简介：
高罡斗，男，1956年生，汉族，法律本科毕业，河南心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共党员，人大发工委委员，商丘市仲裁委仲裁员。善于风险代理（败诉案件不收费）</description><author>admin</author><category>不属于任何栏目</category><pubDate>2008-2-4 10:27:17</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援助 - 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推动我省法律援助工作迈上新台阶</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falvyuanz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44</link><description>
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条例》
推动我省法律援助工作迈上新台阶 
——刘新民同志在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3年12月10日)

同志们：
 今年7月16日，国务院第十五次常务会议通过的《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9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一件利国利民、为民造福的大好事。在全国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形势下，召开这次全省法律援助工作会议，</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领导讲话</category><pubDate>2008-5-10 9:34:16</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援助 - 赵大程同志在全国法律援助处长（主任）座谈会上的讲话</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falvyuanz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43</link><description>
赵大程同志在全国法律援助处长（主任）
座谈会上的讲话

（2006年7月24日）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处长（主任）座谈会，总结交流上半年的工作情况，研究安排下半年的工作任务，同时也座谈了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有关问题，很有必要，也很重要。听了各位处长和主任的发言，我对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的总体发展状况有了了解，对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落实部党组的工作部署的情况有了了解，同志们</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领导讲话</category><pubDate>2008-5-5 15:46:24</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援助 - 进一步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falvyuanz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42</link><description>
进一步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
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
——段正坤同志在第四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4年9月8日）
同志们：　　《法律援助条例》颁布实施已经整整一年了。今天，司法部在这里召开第四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的工作情况，针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就如何深入贯彻《条例》，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作出部署。会议还将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先</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领导讲话</category><pubDate>2008-5-5 10:13:03</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援助 - 法律援助申请</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falvyuanz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41</link><description>
法律援助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交的证明及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 
2、有关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经济状况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相关的证明及证据材料； 
　 4、法律援助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法律援助机构认为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备或者有疑义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说明，也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进行调查。 
申请程序： 
</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律援助申请</category><pubDate>2008-5-2 22:45:00</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援助 - 《法律援助条例》</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falvyuanz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40</link><description>
《法律援助条例》 
（2003年7月16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9
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律法规</category><pubDate>2008-5-2 22:42:03</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援助 - 段正坤同志在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falvyuanz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39</link><description>
段正坤同志在全国法律援助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3年8月27日)

 在全党和全国人民兴起学习“三个代表”新高潮的重要时刻，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大家都知道，《法律援助条例》已经7月16日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通过，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的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要求的重要举措，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领导讲话</category><pubDate>2008-5-2 18:52:35</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援助 -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falvyuanz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38</link><description>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努力开创法律援助工作新局面
—张福森同志在第四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4年9月9日)


同志们：
 第四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就要结束了。这次会议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昨天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中央政治委员会副书记周永康同志接见了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代表，出席了全体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周永</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领导讲话</category><pubDate>2008-5-2 18:50:13</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援助 - 张福森同志在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falvyuanz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37</link><description>
张福森同志在全国法律援助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3年8月28日)

 这次会议是在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之后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实际上也是第三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会议开始时，段正坤同志代表司法部作了讲话，也是部党组研究的意见。两天来，各地交流学习贯彻《条例》的情况，并就如何理解《条例》精神，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依法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深入的讨论，提出了许多</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领导讲话</category><pubDate>2008-5-1 21:34:50</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援助 - 周永康同志在第四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falvyuanz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36</link><description>
周永康同志在第四次全国法律援助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4年9月8日 据豫司文[2004]246号)


 今天，司法部召开第四次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法律援助制度建立以来和《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一年来的工作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的工作任务，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这对于激励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三个</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领导讲话</category><pubDate>2008-5-1 16:38:16</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援助 - 提供法律援助的一定是律师吗？</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falvyuanz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35</link><description>
提供法律援助的一定是律师吗？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指派律师事务所安排律师或者安排本机构的工作人员办理援助案件；也可根据其他社会组织的要求，安排其所属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可见，提供法律援助既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法律工作者。</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援须知</category><pubDate>2008-4-29 18:46:06</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援助 - 经济情况审查标准</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falvyuanz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34</link><description>

经济情况审查标准


商丘市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标准：
 l、城镇人口；享受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
 2、没有享受低保待遇的城镇人口；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
 (2)夫妻双方下岗或失业均未再就业，尚需抚养子女或赡养老人的；
 (3)家庭遭受重大变故或其他特殊情况，收入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援须知</category><pubDate>2008-4-29 18:42:10</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援助 - 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材料？</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falvyuanz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33</link><description>
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的材料？

 
法律援助申请人应向法律援助中心提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2、经济困难的证明；
3、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
4、法律援助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援须知</category><pubDate>2008-4-29 18:41:29</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援助 - 申请法律援助注意事项</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falvyuanz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32</link><description>
申请法律援助注意事项


 l、申请人获取法律援助后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与援助律师予以必要合作，否则，本中心有权视情节终止或撤销法律援助。
 2、申请人应当如实陈述个人情况及案件事实，申请人如果采取欺诈或讹骗方式获得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一经发现将撤销其受援资格和向其追索有关费用，并视情节通过有关途径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援须知</category><pubDate>2008-4-29 18:40:45</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援助 - 申请法律援助有何途径?</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falvyuanz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31</link><description>
申请法律援助有何途径?


l、本人直接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
 2、申请人通过代理人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同时应出具申请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通过有关单位或个人向法律援助机构转交申请(公安局、检察院、法律援助站等)。</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援须知</category><pubDate>2008-4-29 18:40:17</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援助 - 申请法律援助获准后如何处理我的案件?</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falvyuanz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30</link><description>

申请法律援助获准后如何处理我的案件?



申请法律援助获准后，法律援助机构将根据案件情况指派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机构人员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支出费用由法律援助机构一案一补。</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援须知</category><pubDate>2008-4-29 18:39:28</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援助 - 获得法律援助是否要付钱?</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falvyuanz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29</link><description>
获得法律援助是否要付钱?

 您的申请获得法律援助不需要付钱一一法律援助是无偿的。</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援须知</category><pubDate>2008-4-29 18:38:00</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援助 - 申请法律援助几时可获准?</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falvyuanz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28</link><description>
申请法律援助几时可获准?


申请人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后，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是否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将会书面告知理由。</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援须知</category><pubDate>2008-4-29 18:37:02</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援助 - 公民怎样申请法律援助？</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falvyuanz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27</link><description>
公民怎样申请法律援助？

一、公民申请法律援助前应先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机构立案，携带立案通知书及案件材料到所在地法援机构咨询经值班律师初步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领取《法律援助申请表》。
二、按要求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并提交身份和经济状况的证明及本案有关证据资料：
 1、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的身份证、暂住证或户口簿。若申请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其</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援须知</category><pubDate>2008-4-29 18:36:11</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援助 - 我们受理什么案件?</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falvyuanz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26</link><description>
我们受理什么案件?


一、为您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
二、 民事法律援助案件：
 l、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3、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4、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5、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6、婚姻纠纷；
 7、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8、交通事故、医疗事故</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援须知</category><pubDate>2008-4-29 18:35:02</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援助 - 我们如何帮助您?</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falvyuanz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25</link><description>
我们如何帮助您?


 1.为您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意见。
 2.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3.非诉法律事务代理。 
 4.刑事辨护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代理。</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援须知</category><pubDate>2008-4-29 18:32:11</pubDate></item><item><title>法律援助 - 哪些事项不能申请法律援助</title><link>http://www.ggdlvshi.com/falvyuanzhu/ShowArticle.asp?ArticleID=1024</link><description>
哪些事项不能申请法律援助

下列案件或事项，法律援助中心不予提供法律援助： 
 1 因申请人的过错责任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而引起的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案件； 
 2 因申请人过错而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 
 3 申请人提供不出涉讼案件的有关证据而且无法调查取证的案件； 
 4 可由行政机关处理而不需通过诉讼程序的事务； 
 5 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骗取法律援助的；
 6 诉讼标的不足 </description><author>佚名</author><category>法援须知</category><pubDate>2008-4-29 18:31:23</pubDate></item></channel></r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