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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2004)豫发改收费[2004]1363号 | |||||
作者:河南省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4647 更新时间:2007/1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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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我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司法局: 二、诉讼、仲裁案件律师服务收费实行计件收费,非诉讼案件由双方签定协议,协商收费。对条件成熟的律师事务所实行律师服务计时收费试点。计时收费办法、计时收费试点单位由河南省律师协会确定,报省发展改革委、司法厅核准。 三、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服务费前需向价格主管部门申请或变更《收费许可证》。律师事务所应当在接待处或收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律师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委托人明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和收费标准的计算方法以及其他与收费相关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律师服务收费公布的内容和方式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自二OO四年八月一日起执行。如国家有新的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OO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一、解答法律资询 二、 代写法律文书 三、办理刑事案件 四、代理行政案件 五、 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担任法律顾问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收费 六、 代理民事案件 争议标的分类 收费标准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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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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